新《珠江口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規定》4月1日正式實施
2010-3-17 22:3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3月16日,廣州海事局在廣州召開了新修訂的《珠江口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宣貫會,宣布新《規定》從4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02年,廣州海事局出臺了《珠江口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規定(試行)》。該規定是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各自管轄水域共同實施的第一個交通管理規定。規定不僅使原來縱橫交錯、雜亂無章的珠江口水上交通變得規范有序,而且為航運企業帶來了良好的經濟效益。例如,從桂山島至黃埔港有64公里航程,規定實施后,航行時間可由原來的7個多小時縮短至5個小時左右,每年可為航行于珠江口水域的船舶節省大量成本。
新修訂的《規定》針對珠江口水域通航環境的變化情況和存在問題進行科學合理規定,既考慮大型船舶的航行安全要求,也考慮小型船舶的合理訴求,既充分重視航行安全,又不忽視航運效率,內容更加簡明,方便廣大船員理解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