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交易管理規定》4月起實施
2010-3-19 1:5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3月16日,交通運輸部宣布,為加強船舶交易管理,規范船舶交易經營行為,從4月1日起,《船舶交易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將在全國實施。 業界對于《規定》的關注重點,主要是交易服務費用收取。
《規定》第十一條提出,船舶交易雙方成交后,應向船舶交易服務機構繳納交易服務費。上海航運交易所副總裁王堅敏表示:“很多交易對象誤以為交易費用增加了交易成本,我們更多是希望借助統一的平臺,避免不規范的行為,提高市場效率。一般船舶的價格在百萬元到千萬元不等,應該說,交易服務費并不算高,能夠吸引更多的民間資本,以及船舶貿易企業進入!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國際航運管理處副處長高海云透露:“交易服務費由交易所按照規定提取,一般是船價的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還要根據市場情況,一般船價越高,費率反而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