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外資對造船和海工投入
2010-3-8 10:4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江南造船(集團)公司總工程師胡可一表示,時至今日,造船產能過剩已愈演愈烈,再加上金融危機抑制了需求,造船產能問題已成為阻礙我國船舶工業良性、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問題。
胡可一建議:首先,以造船產業結構調整為出發點,調整政策鼓勵造船企業技術創新、開發高技術復雜船型和參與海洋工程項目的建造,引導造船企業利用現有造船設施發展海洋工程裝備制造,以期達到合理的造船產業結構。
第二,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在調控手段上要步調一致,停止審批一切造船、海洋工程和重型機械鋼結構項目。
第三,對現有造船產能進行合理評估,特別是名義產能、潛在產能和土地資源的占用等等,包括采用修正總噸代替載重噸計算造船產能;同步采取措施控制修船業、船舶配套業的產能過剩。
第四,限制外資對造船和海洋工程企業的投入,嚴格實施《船舶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
第五,淘汰一批船型老舊、造船工藝落后、能耗污染大、落后的造船產能;盡快出臺相關措施鼓勵兼并重組,同時將一部分中小型船廠的造船產能有計劃地轉為區域性的專業船體分段制作的分包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