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成租船出口退稅試點
2010-4-14 7:42: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國稅總局4月6日消息稱,財政部、海關總署、國稅總局聯合下發通知,經國務院批準,對融資租賃企業經營的所有權轉移給境外企業的融資租賃船舶出口,在天津市實行為期1年的出口退稅試點。通知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通知所稱“融資租賃企業”是指,在天津市轄區內登記注冊并屬于中國銀監會批準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商務部批準設立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商務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共同批準開展融資業務試點的內資融資租賃企業。
對采取先期留購方式的融資租賃船舶出口業務,實行分批退稅。即按照租賃合同規定的收取租賃船舶租金的進度分批退稅。對采取后期留購方式的融資租賃船舶出口業務,實行租賃船舶在所有權真正轉移時予以一次性退稅。 (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