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保稅物流中心上半年運營
2010-4-21 8:2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昨日下午,受海關總署委托,深圳海關會同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國家稅務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組成預驗收小組,按照海關總署關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驗收的規定以及《驗收標準》的要求,對深圳機場保稅物流中心(一期)的基礎和監管設施進行了預驗收,其有望在今年上半年投入運營。
據悉,該保稅物流中心的建立有利于延長深圳空港物流的增值鏈,提升深圳機場的競爭力。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長陳應春,深圳海關副關長葉金球及相關部門領導出席預驗收工作會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暫行管理辦法》規定,在保稅物流中心內企業可以開展5類業務,包括:保稅存儲進出口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貨物;對所存貨物開展流通性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全球采購和國際分撥、配送;轉口貿易和國際中轉;經海關批準的其他國際物流業務等。保稅物流中心享受的政策包括:國內貨物入保稅物流中心享受出口退稅政策;保稅物流中心內貨物出保稅物流中心進入境內的視同進口。
深圳機場方面認為,深圳機場保稅物流中心投入運營,不僅可以滿足國內外眾多知名物流企業、UPS亞洲轉運中心在深圳機場開展保稅物流業務的剛性需求,同時也能為深圳市以及寶安區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走向世界提供便利通道,實現區域內加工貿易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