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又寄丟東西 這回照價賠償了
2010-4-7 19:39:00 來源:重慶晚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寄給父親的月餅半途不見了,家住萬州區的張世春把郵政局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月餅損失、郵費、交通費、精神損失費等。經萬州區法院調解,雙方日前最終握手言和——郵政局除了賠償300元損失外,還當面向張世春道歉。
張世春從小殘疾,全靠年邁的父親在外地打工養家糊口。去年中秋節前,父親很想家人,專門打電話給女兒,希望能吃上一口家鄉的月餅。
“不能和父親一起過節,那就寄一盒月餅給父親吧!”去年9月27日,張世春買了一盒月餅,通過萬州區郵政局的特快專遞寄給父親。然而直到12月初,父親還是沒有收到月餅,一度埋怨女兒沒有把自己的話放在心上。
“月餅雖小,但裝的是我對父親的心意。”張世春多次與萬州區郵政局交涉,無果。一怒之下她將郵政局告到法院,要賠償月餅損失128元、郵費54元、精神損失費2000元,支付交通費100元,并要求郵政局書面道歉。重慶錦揚律師事務所黃濤律師為她提供了法律援助。
經法官調解,原被告雙方最終握手言和——由郵政局一次性賠償張世春郵件損失、郵資、交通費及其他各項損失共計300元,并當面道歉。
快遞之前先要看清“須知”
約定不明還請補充協議
媒體曾多次報道快遞物品丟失的糾紛,多數是以賠付相應的郵資了事。那么快遞物品弄丟到底該如何賠償?4月6日下午,重慶郵政11185熱線人員表示,消費者可以憑借相關憑條索賠,有保價金額的按保價金額賠償;沒有的,最多按郵資的3倍賠付。
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錦揚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段茂兵稱,目前尚無針對快遞貨運行業的專門規定和糾紛處理辦法。一旦發生糾紛,只能根據事先的約定賠償。為此,市民快遞郵件時一定要看清楚“快遞須知”,特別是快遞貴重、高價值的物品時,如認為貨運單上條款不夠明確,可共同協商補充條款或簽訂相關協議,切勿貪圖方便、便宜而忽視這些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