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臺《福建省公路水毀災后修復重建意見》
2010-7-6 11:2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日前,福建省政府出臺了《福建省公路水毀災后修復重建意見》(簡稱《意見》),提出全面完成修復重建全省水毀公路的具體時間節(jié)點。
根據(jù)《意見》,福建當前國省干線公路、農村公路救災線、生命線和其余農村公路的阻斷路段分別在7月10日和7月15日前完成便道修筑,恢復通行;高速公路除特別嚴重的地質災害點外,其余水毀路段在7月30日前修復完畢,恢復災前水平。
對于修復重建,《意見》明確要求:國省干線公路在9月30日前完成一般水毀點修復重建,公路路容路貌、通行能力、服務水平恢復到災前水平,11月30日前完成重大水毀點修復整治;農村公路9月30日前基本完成通鄉(xiāng)公路一般水毀點修復重建,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農村公路水毀修復,農村公路實現(xiàn)通達、通暢。對于老、少、邊、貧地區(qū)以及特殊的公路修復重建,《意見》提出了相應的傾斜政策。
據(jù)悉,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已根據(jù)《意見》,積極展開水毀公路修復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