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約我國鋼鐵行業重組的影響因素分析
2010-9-25 21:58: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蘭格鋼鐵信息研究中心 徐力
兼并重組已經成為當前鋼鐵行業結構調整的重點工作之一,在國家鋼鐵產業政策相關方針的指導下,鋼鐵行業的重組取得了一定的進展。7月13日,天津鋼管集團、天津鋼鐵集團、天津天鐵冶金集團和天津冶金集團等4家公司聯合組建天津渤海鋼鐵集團。7月16日首鋼跨區域重組通鋼,收購通鋼77.59%股權;山西省也正在制定其省內企業兼并重組的相關政策。雖然我國鋼鐵行業的兼并重組取得了一定進展,行業集中度有所提高,但與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明顯的差距,2009年我國前四位鋼鐵企業粗鋼產量僅占全國的24.4%,美國4家鋼廠占全國的61%,日本4家鋼廠的產量占全國的75%。我國鋼鐵行業重組進展緩慢主要基于以下幾點原因。一、重組涉及的利益關系復雜
我國鋼鐵企業大部分是國有企業,這些企業分屬于中央、省級政府、市級政府等所有,地方鋼鐵企業為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很大的貢獻。而地方政府也為企業的發展提供了許多優惠政策,企業的發展離不開地方政府的支持。如果企業被兼并主要涉及到地方政府的以下利益:一是1994 年的分稅制改革后,企業的稅收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使地方政府具有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企業被兼并后,地方政府的稅收可能受到影響。例如中央企業兼并地方企業,被兼并的企業的稅收將隨中央企業上交到財政部。地方政府干預企業的重組的另一個重要動機,在于現有以考核GDP增長為核心的政府官員政治晉升體制,使得政府官員有很強的動力推進本地的經濟增長,而所屬企業被并購后,對于地方政府的政績會造成很大的影響;谝陨蟽牲c主要原因,地方政府成為跨地區兼并重組的最主要影響因素,重組過程中地方政府更趨向區域內的整合,如近期的本鋼和北臺鋼鐵的重組,這也使得近年來鋼鐵行業的區域內重組成為主流,前期唐鋼集團與邯鋼集團組建河北鋼鐵集團,濟鋼集團與萊鋼集團組建山東鋼鐵集團,在這些企業重組的背后,都可以見到地方政府的身影。只有地方政府無法通過內部力量改善企業的經營業績的情況下,企業才傾向于從外部引入戰略投資者。
我國鋼鐵企業經過將近30年的改革,形成了一種融合政府、地方主管部門、國資委、股東、企業經理和職工利益的“被改造”的混合型國有制。這種“被改造”的國有企業不會像20世紀60年代“純潔”的國有企業那樣輕易聽從政府的指揮和“招呼”成立全國性的或區域性的總公司(托拉斯)了。國有企業改革、授權經營的基本軌跡在允許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為各政府部門特別是地方政府、企業經理及職工分享的同時,也造成企業經營活性對經理、職工和某些政府部門的高度依賴并構成了一種剛性的利益格局,如果重組觸動到這個利益格局,就會遇到分享者(如鋼鐵大省)的強大抵制。方方面面復雜的利益格局導致我國鋼鐵企業兼并重組進展緩慢。二、重組的方式比較單一
我國鋼鐵企業大部分是國有企業,重組主要是通過行政主導的方式進行重組。這主要是因為在我國目前轉軌經濟的條件下,市場競爭優勝劣汰的效果在鋼鐵行業并不明顯,市場化的自發性重組有可能是一個相當緩慢的過程,因此需要國家產業政策的力量來引導企業的重組。
在資本市場發達的國家,特別是一些大型的并購重組,基本上是依靠換股方式來實現的。國外上市公司進行的收購,80%以上都是用股權作為基本支付工具。公司通過不斷新發股票用于換股收購,每一次換股后,原有股東的持股比例會逐步降低。我國鋼鐵行業重組股權轉讓對價的方式主要是現金支付,這對收購方的現金流要求較高,收購方受限于本身的現金支付能力。目前,大部分世界500強企業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大多不到10%,股權結構比較分散,有利于兼并重組的進行。而我國大部分公司大股東持股比例都在30%以上,股權集中度較高,大股東對公司控制力強,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市場化的換股吸收重組方式受到制約。
綜上,我國現階段的鋼鐵行業重組仍然沒有擺脫行政力量的影響,市場經濟改革需要不斷深化,最終實現鋼鐵行業的市場化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