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船廠船舶下水業務遭強攬
2011-4-26 12:0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幾名社會青年,一無資質,二無設備,三無經驗,欲強攬船舶下水業務,在遭到廠方拒絕后,竟“遷怒”于“對手”而將其打傷。日前,幾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4月10日下午14時許,無為縣公安局二壩派出所接到轄區遠東船廠顏某某報警稱:有幾名年輕人在該船廠內打傷了船舶下水人員何某某。警察到達現場后,初步了解到:該鎮某村的王某某、姜某某等人在遠東船廠內強行要求承包船舶下水業務,因船廠沒有同意,王某某等人便將何某某打傷。4月14日,王某某、姜某某分別在其家人陪同下來派出所投案自首。
經查:王某某等人曾搞過船舶下水業務,但因其資質、設備均達不到要求,2010年10月,他們在遠東船廠內承包船舶下水時,未能將船下水成功,由此給船東造成了物質損失達十幾萬元。 4月21日,上述兩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強迫交易已被無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