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元海事告經發局與裕廊集團
2011-6-24 12:0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造船廠“太元海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聲稱受經濟發展局誤導,以為能獲得裕廊集團延長船廠所在地的租約。當它不獲續約后,起訴這兩個法定機構。
太元海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自1991年向裕廊集團租用大士賁耐路的土地當船廠。租約定于2010年12月底到期。
太元海事聲稱它在2004年打算把剩下五年的租約轉售,但受經濟發展局職員誤導,以為能在租約到期后續約才改變轉讓租約的決定。不過,當租約去年到期時,太元海事不獲裕廊集團續約。
太元海事在去年和今年先后起訴裕廊集團和經發局。它通過張正義高級律師要求高庭下令裕廊集團不得拒絕太元海事續約或讓后者簽訂一份為期至少20年的新租約,以及賠償它的損失。這起訴訟有待審理。
指經發局誤導
至于針對經發局的官司,由另一個律師王漵寬代表的太元海事,則指這家法定機構對它作出不實的陳述,誤導它。不過,太元海事在今年3月入稟起訴狀后,至今未把它傳遞給經發局,下個審前會議定于8月。
另一方面,太元海事向高庭申請臨時禁制令,不準裕廊集團在訴訟開審前把船廠所在地租給其他公司,并要求當局在這段期間以目前的租金或市價讓它繼續租用該地?墒牵咄シü俸喭⒄站芙^發出禁制令。
據知,太元海事已搬離賁耐路廠址。
簡廷照法官發表的判詞說,太元海事聲稱它在2004年知道裕廊集團有意重新發展大士區,所以當局在2010年后不會續約。不過,它指經發局的一個職員在2005年2月聯絡它說,裕廊集團決定挪后大士重新發展計劃,并將延長該地區的租約20年,包括太元海事船廠的租約。
因此,經發局希望太元海事能重新考慮轉讓租約的決定,且它將協助后者延長租約。經發局也被指,若它贊同太元海事的商業計劃,后者要續約將不成問題。
太元海事稱它接受經發局的建議后,不但由在香港股市掛牌的母公司太元集團增加它的繳足資本至1000萬元,也應經發局的要求提呈拓展業務的計劃書。
太元海事預料在生意擴大后,它每年能賺取約4000萬元的毛利。即使只是維持現有的規模,也能年賺180萬元。反之,若它得搬離賁耐路,將流失客戶和商譽受損,損失難以估計。
被裕廊集團拒絕續約
可是,裕廊集團在太元海事的租約到期后拒絕續約。
裕廊集團通過迪內希(Dinesh Dhillon)律師指出,它和經發局是獨立的單位,各有不同的任務,后者也不是它的代理。經發局也否認曾向太元海事作出上述陳述,并辯稱它無權建議或指示后者不要轉售租約。
簡廷照法官考慮了太元海事為申請禁制令所提呈的宣誓書和裕廊集團的資料后,認為太元海事無法證明它要求裕廊集團讓它續約或簽訂新租約的官司有望勝訴,所以駁回禁制令的申請。
法官說,太元海事沒有提呈經發局向它作出陳述的任何記錄,當時也沒有向經發局和裕廊集團確認,經發局是以裕廊集團代表的身份作出陳述。相反的,經發局職員只說裕廊集團“同意考慮”太元海事續約的要求。
而且,當太元海事在前年收到裕廊集團的通知說它不會續約時,前者沒有抗議或提醒當局有關經發局的所謂陳述。
在駁回禁制令的申請后,法官指示高庭讓太元海事與裕廊集團對簿公堂的官司盡早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