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橋梁千米以內禁止抽取地下水
2011-6-26 13:01:00 來源:網(wǎng)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7月1日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實施
公路橋梁千米以內禁止抽取地下水
公共場所與國省道距離不少于50米
7月1日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實施
本報訊 開車時,前面的貨車上突然滾下兩個包裹。它揚長而去,而你來不及剎車撞了上去,結果車給撞壞了,這該找誰賠?7月1日,即將實施的《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給了明確答案,這種情況下,道路運輸企業(yè)和貨車司機要承擔賠償責任。
昨天,杭州公路系統(tǒng)已開始在全市各公路主要服務區(qū)、收費站向過往司機發(fā)放《條例》單行本,為過往司機提供政策咨詢解答。
比如,在城市建設時,新建村鎮(zhèn)、開發(fā)區(qū)、學校和貨物集散地、大型商業(yè)網(wǎng)點、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與公路建筑控制區(qū)邊界外緣的距離多少是恰當?shù)模俊稐l例》說,國道、省道不少于50米;縣道、鄉(xiāng)道不少于20米,并要盡可能在公路一側建設。
另外,《條例》還規(guī)定禁止在公路橋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圍內采沙或者擅自抽取地下水,架設浮橋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橋梁安全的設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