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簽收后驗貨”快遞公司遭質疑
2011-6-3 22:4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6月1日,市民李先生反映,他要求先驗貨后簽收,但遭到快遞公司拒絕。他認為,“快遞公司先簽收后驗貨簡直就是霸王條款。”
一個星期前,李先生網購了一臺按摩機。6月1日,李先生接到寧夏郵政速遞物流有限公司銀川分公司速遞員的電話,告知其接收物品。因擔心按摩器出現破損現象,李先生要求先驗貨后簽字,但遭到速遞員拒絕。為此,李 -
先生撥打郵政服務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收貨先簽字再驗收是郵政速遞的一個規定。”銀川市速遞物流分公司一位負責人向李先生解釋,簽字之前,郵件的所屬權屬于寄件人,只有收件人簽收后,所屬權才屬于收件人,收件人才有權開包驗貨。
據了解,很多網購者都有和李先生相似的遭遇。那么消費者是否有權先驗貨后簽收?銀川天盛律師事務所律師牛維同認為,消費者有權查看網購的商品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而且先驗收后簽收的權利完全符合《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他認為,目前,快遞公司存在拒絕消費者先驗貨后簽字的現象主要是托運方和承運方的“責任邊際”規范不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