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為泉州船廠造船項目搭臺鋪路
2011-7-1 12:5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5月中旬,中國造船界部分老領導、資深專家考察組一行16人到泉州船廠造船項目實地考察,泉州市政府重點項目辦公室主任廖國文向考察組成員介紹泉州船廠造船項目的基本概況,重點闡明泉州市政府努力為該項目搭臺鋪路,做好合作投資的前期工作,希望引鳳筑巢,把泉州船廠造船項目盡快促上去,推動泉州乃至福建船舶工業跨越發展。
一、泉州船廠造船項目基本概況
早在2006年,國務院出臺的《船舶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中就已明確提出“在珠江口毗鄰地區重點規劃建設福建泉州造船項目”,這為泉州發展船舶產業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和戰略機遇。
泉州船廠造船項目定在福建湄洲灣南岸的惠安東周半島,擁有“國內罕見,世界少有”的天然深水良港——斗尾港。其自然岸線76公里,其中深水岸線7.7公里,一般水深15—30米,30萬噸級船舶可直達斗尾,可建20萬噸級以上泊位4個。同時,湄洲灣屬正規半日潮,最高潮差為7.37米,平均潮差為4.97米。另外,水深大于15米的水域面積寬闊,可滿足大型船舶航行與回轉的需要。湄洲灣還是一個半封閉海灣,灣口有湄洲島和灣內的大竹島、大生島的為屏障,能阻擋外海波浪涌入,使灣內浪小,水流緩,極有利于造修船業。斗尾港區屬基巖港灣式海岸,巖面可作天然地基持力層;陸域多為矮丘和紅土臺地,承載力強,極適合造修船地質條件。
斗尾港東臨臺灣海峽,距30萬噸主航道僅2海里,處于上海和廣州兩大港中間地帶。由于其獨特的自然條件、優越的地理位置和廣闊的發展陸域優勢,現已納入福建省修造船基地和石化工業的龍頭地區發展計劃。
泉州船廠造船項目使用陸域面積53.3公頃,岸線2.23公里,一期總投資人民幣47億元,占地148公頃,具體項目為建造1座船塢、4泊位碼頭、鋼材加工場、分段場、涂裝場、管子加工中心、綜合辦公樓、動力配置中心。二期工程建造船塢1座、2個泊位碼頭等。頊目全部建成后,年造船能力達到260萬載重噸。
二、頊目先期審批手續完備、基礎工作扎實
為了給泉州船廠造船項目提供合作投資的有利條件,泉州市政府成立專門辦事機構,先行組建了省內業主,成立了泉州造船工業有限公司,抽調精干人員,全力推進項自前期工作,并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2007年1月22日,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下發了《關于泉州造船工業有限公司合資建設造船項目核準的批復》。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土資源部、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也先后作出了“環境影響報造的批復”、“建設用地預審意見的復函”、“海域使用的預審意見”等。
截至目前,泉州船廠造船項目完成了陸域用地報批、用海預審、環境影響評價、海域使用論證、海洋環評編制、地質災害評估、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文物考古、礦藏、野生動物調查等前期工作。2008年3月,泉州市委托中船第九設計研究院編制《泉州船廠造船項目整體規劃及方案調整》;當年5月,福建省發改委組織9名國內外專家對建設方案進行審查論證,接著泉州市正式委托中船第九設計研究院進行項目工程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工作。
泉州船廠造船項目所在地的供水、供電、交通、碼頭、通信、動力氣源等基礎設施已超前建設并配套完善。同時,已完成項目所涉及征遷安建工作,以及海域用海養殖測量調查及部分海域征用工作,完成了場地土方平整,基本具備開工建設條件。
三、相關政策支持泉州船廠造船項目引資合作
泉州船廠造船項目作為泉州市船舶產業發展的一個龍頭項目,泉州市政府重點項目辦公室主任廖國文表示,泉州市政府將舉全市之力支持該項目引資合作。在地價、用海等方面,在國家政策規定允許范圍之內盡量給予合作方優惠。其他相關優惠政策可進一步洽商。
廖國文還就具體政策作了介紹:地價擬按國家規定的2007年1月1日起斗尾港區最低土地出讓價格9.6萬元/畝;斗尾港區填海海域使用金標準為5萬元/畝,除上繳中央政府30%外,省級以下部分由泉州市政府協助業主申請減免或返還;港池用海海域使用金為200元/畝.年;對回填土源,將由泉州市協助做好廠區土方回填工作,協調泉州船廠修船項目和中化青蘭山碼頭倉儲項目余方作為該項目填海工程回填料源。目前已有土源約100萬方可用;此外,泉州市政府還負責協調提供青蘭山、馬后山等周邊五公里范圍的土石方料及湄洲灣公共航道二期工程、外走馬埭支航道和侍泊錨地、斗尾港區萬噸級公用多用途碼頭局部疏浚和施工區回淤等工程疏浚物、棄石渣作為該項目填海工程回填料源,以減少項目建設成本。(福建省機械工業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