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擬立法規范機場收費水平
2011-7-29 4:2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昨日,上海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二十八次集會聽取了《上海市民用機園地區辦理條例(訂正草案)》審議結果,并分組審議了訂正草案的點竄稿。上海擬處所立法,對機場內備受爭議的免費和辦事問題加以劃定。
人大法制委員會研究以為,對機園地區餐飲和批發等辦事進行范例時,不宜直接限定企業的訂價舉動,可以在機場辦理機構與相關企業簽定的協 -
定中增長響應形式,從滿意分歧條理消耗需要等角度對企業辦事提出請求。發起對相關條目作以下點竄:機場辦理機構同一和諧、辦理機場的出產經營,保護機場的畸形秩序,為大眾航空運輸企業及其余駐場單元、搭客和貨主供給公允、公平、便捷的辦事。機場辦理機構理當按照公允合作、滿意分歧條理消耗需要的準繩,與獲得經營權的餐飲、批發等企業簽定協定,明白辦事尺度、免費程度、平安范例和義務等事變。
為進一步美滿搭客、貨主贊揚處置軌制,在訂正草案中還增長關于贊揚處置的劃定:“對搭客、貨主的贊揚實時予以回答,難和時回答的,理當自受理之日起十個事情日內作出版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