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集裝箱班輪運價需備案
2012-10-16 9:58:00 來源:中國交通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交通運輸部關于海峽兩岸海上直航發展政策措施的公告》(簡稱《公告》)于10月9日印發!豆妗分赋,為保護公平競爭,從根本上遏制“零運價”、“負運價”等惡性殺價競爭行為,決定建立并實施兩岸集裝箱班輪運價備案制度。
根據《公告》,大陸方面增加煙臺港蓬萊港區、深圳港大鏟灣港區為兩岸海運直航港口(港區)。至此,大陸方面共有72個直航港口(港區)。為共同保障兩岸海上航行和人身、財產、環境安全,雙方建立海上搜救聯系機制,現階段大陸方面指定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為兩岸搜救聯系窗口。
《公告》提出,進一步加大對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兩岸運輸、為不具備兩岸運輸資質的船舶提供船舶代理或港口裝卸服務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外國企業、經營組織和自然人非法從事兩岸運輸行為嚴肅查處。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兩岸集裝箱班輪運輸經營者要按規定程序向交通運輸部報備出租、互換艙位情況。艙位發生變更的,需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向交通運輸部報備變更情況。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以租賃艙位等任何方式經營兩岸集裝箱班輪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