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綜合保稅區的政策
2012-10-20 9:05:00 來源:銀川新聞網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企業可開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及資本項目外匯專用賬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需核定。
◆進出綜保區的免稅、保稅貨物,以外幣計價結算,其他物品進出綜合保稅區可以外幣計價結算,也可以人民幣計價結算。
◆企業不實行合同核銷制度,與境外之間的進出境貿易項下的外匯收支,無需向外匯管理局辦理收付匯的核銷手續,外匯憑相關單證從銀行支付。
◆企業有條件購匯,允許人民幣資金注冊企業,以不超過其注冊資本中實際到位的人民幣部分購匯。
◆中外資企業均可開立外匯現匯賬戶,企業經營所得外匯實行意愿結匯,外匯收入可以全額留存。
其他方面政策
◆起運港退稅:從國內其他港口啟運經綜合保稅區中轉的貨物,在離開啟運地時即可辦理出口退稅。
◆離岸賬戶:綜合保稅區內允許開設離岸賬戶,為企業開展境外業務提供資金結算便利,跨國公司可在區內設立財務中心和結算中心。
◆自由流轉:綜合保稅區內貨物可以在區內企業之間自由流轉。區內企業之間在轉讓貨物時,只需向海關報送貨物品名、數量、金額等電子數據信息,不需要報關辦進出區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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