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美簽署航運協定修改協議
2012-12-17 10:14:00 來源:商務部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據越南《投資報》12月14日報道,越交通運輸部部長受政府總理授權與美國駐越大使于12月13日簽署了《越美航運協定修改協議》(第2次)。在此次修改中,雙方基本上同意維持第1次航運協定修改協議時已簽訂的條款(2010年簽訂,有效期至2012年3月)。此次修改的唯一不同之處是確定協議為無限期有效。
此前,越美航空運輸協定于2003年12月4日簽署,有效期自2004年3月18日起為5年。2008年5月,越美兩國一致同意將協定有效期延至2012年3月,同時放寬一些規定,旨在為兩國航空公司加強市場開發創造條件,尤其是貨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