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四項措施力挺小微企業發展
2012-2-8 2:14: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吳欣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月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確定了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四項政策措施:一要完善財稅支持政策;二要努力緩解融資困難;三要加快技術改造;四要加強服務和管理。
會議還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發行專項用于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金融債,并表示,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改制為村鎮銀行。這是國務院常務會議去年10月12日出臺“國九條”之后,又一次出臺了“國四條”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會議決定擴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規模,由中央財政出資150億元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主要支持初創小型微型企業。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安體富表示,當前小微企業遇到的最大難題是資金缺乏,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幫扶困難企業,包括給予銀行貸款貼息等扶持政策,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小微企業的資金壓力。但這種政策不會是普惠制的,必須達到一定條件的小微企業才能申請享受這種優惠。
會議還決定,政府采購安排一定比例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對小型微型企業三年內免征部分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加快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
中央財政還將擴大技術改造資金規模,重點支持小型微型企業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完善企業研發費用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支持技術創新。鼓勵有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參與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國家和地方科技項目以及標準制定。實施創辦小企業計劃,培育和支持3000家小企業創業基地。
為鼓勵小微企業更好地發展,會議要求支持小型微型企業上市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發行專項用于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金融債。加快發展小金融機構,適當放寬民間資本、外資和國際組織資金參股設立小金融機構的條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改制為村鎮銀行。繼續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制定防止大企業長期拖欠小企業資金的政策措施。同時,還需認真貫徹落實金融支持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對達到要求的小金融機構執行較低存款準備金率,適當提高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