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運輸業融入現代物流
2012-3-6 15:3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托運人操作鐵路運輸貨色時,應與鐵路(承運人)簽定貨色運輸合同。
1. 鐵路貨色運輸合同訂立的形式。
鐵路貨色運輸中,屬于大宗物資的運輸,有前提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簽定貨色運輸合同,也可以簽定更持久限的運輸合同;其它整車貨色運輸,可以按月簽定運輸合同。按月度簽定的運輸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車打算表庖代。零擔貨色和集裝箱貨色運輸,以貨色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2. 鐵路貨色運輸合同成立的正當手續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定的貨色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簽認往后,合同即樂成立。托運人在走運貨色時,還應該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色運單,作為合同的組成部門。
零擔貨色和集裝箱貨色運輸合同的貨色運單,由當事人雙方填寫,托運人必需在運單上簽名,托運人是社會組織的,還理當在運單上加蓋單元的印章。托運人對自己在運單上所填記事項,必需負完全責任。承運人在托運人提出的貨色運單上加蓋趁魅站日期戳記后,合同即樂成立。
3、鐵路運輸合同的概念
鐵路貨色運輸是指我國鐵道部發布的營業鐵路貨色運輸。
鐵路貨色運輸合同是指鐵路運輸部門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元、社會集體等監犯犯警人經濟組織之間以及與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之間為了實現特定的貨色運輸使命而明晰彼此權力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合同。承接貨色運輸使命的一方,稱為承運方,要求托運貨色的一方,稱為托運方。
鐵路貨色運輸合同的主體資格搜羅:鐵路運輸企業及其他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元、社會集體、農村經濟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業戶、專業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均可以與鐵路部門簽定貨色運輸合同。
4、鐵路貨色運輸合同的首要條目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定的貨色運輸合同(又稱持久整車貨運合同),應載明下列根基內容:
(1)托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2)發站和到站;
(3)貨色名稱;
(4)貨色重量;
(5)車種和車數;
(6)違約責任;
(7)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2. 以貨色運單作為貨色運輸合同(又稱零星貨運合同),應載明以下內容:
(1)托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具體地址;
(2)發站、到站及到站的首要鐵路局;
(3)貨色名稱;
(4)貨色包裝及標識表記標幟;
(5)件數和重量(搜羅貨色包裝重量);
(6)承運日期;
(7)運敵⌒惱;
(8)運輸費用;
(9)貨車類型和車號;
(10)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
(11)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