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航空有限公司(HebeiAirlinesCo.Ltd.,簡稱“河北航空”)自2012年3月5日起調整國內航線旅客
運輸燃油附加費,具體征收標準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繼續向每位旅客收取70元不變,800公里以上航段改為向每位旅客收取140元,增長10元。調整后的標準與2011年10月5日-2012年1月4日的收費標準相同。
據悉,按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繼續免收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優惠待遇的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及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繼續實行減半、若個位尾數不足10元按舍去尾數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
河北航空溫馨提示廣大旅客,燃油附加費的收取以旅客原始出票日期為準,3月5日以前訂購機票并已經出票的旅客換開客票時,河北航空公司不會收取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