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介紹,6月13日,他委托位于洪城大市場的南昌心成物流托運部,將一批貨物從南昌運至重慶。6月16日,收貨人接到通知,貨物已抵達重慶。為此,陳先生的合作伙伴花費170元雇車前去接貨。
“人車到了那,對方卻表示,貨還沒到!标愊壬鸁o奈地表示,這白白多出的一筆交通費誰來承擔?
為此,陳先生向南昌市12315投訴舉報中心求助。洪城大市場工商局執(zhí)法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托運部先發(fā)貨運單,后發(fā)貨物,就可能出現(xiàn)“單到貨未到”的情況。執(zhí)法人員表示,如果確系托運部過錯導致客戶損失,商家應當予以一定補償。目前,工商執(zhí)法人員已經介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