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四項標準加強港口資源保護和綜合利用
2013-10-15 9:17:00 來源:中國港口網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湖北省交通運輸廳 “十二五”以來,湖北省交通運輸廳搶抓內河水運發展機遇,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超前控制、嚴格管理,規模開發、有序推進,市場主導、政策支持”的基本思路,明確建設標準,實行最嚴格的岸線審批制度,確保港口綜合服務效能提檔升級,有效支撐和服務沿江經濟發展。
一是岸線資源優先保障社會公益性基礎設施、民生建設項目,港口岸線優先用于公用碼頭的建設;二是原則上長江建設3000噸級及以上規模的港口;三是凡使用岸線資源的建設項目,先由各部門申報,再由省交通運輸廳征求省發改委、省水利廳等部門意見,報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才能開展前期工作;四是實行“雙指標”[長、漢江每延米岸線投資強度不能低于90萬元、60萬元,長、漢江每延米岸線港口吞吐能力不能低于3000噸(件雜貨)/5000噸(散貨)、2000噸(件雜貨)/3000噸(散貨)]嚴格控制,限制投資強度小、產出率較低的碼頭沿長、漢江布局。
截止目前,在湖北省建設的港口項目中,長、漢江每延米岸線投資強度比“十一五”期提高了38%,長江新開工項目70%以上為3000噸級以上泊位的直立式碼頭,漢江丹江口以下新開工項目80%以上為1000噸級泊位的直立式碼頭,港口吞吐能力比“十一五”期提高了150%,確保了岸線資源合理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