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郵件丟損中國郵政最高賠200元
2013-11-9 19:13: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新聞線索:每年“雙十一”,物流暴倉壓力下的快件丟失及破損時有發生,今年,隨著中國郵政首次參戰,郵遞市場又有了新的焦點。
據天貓官網最新公布的“雙十一”物流大攻略,今年首次入戰“雙十一”的中國郵政,在因郵政企業責任導致郵件丟失的賠償中,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200元,且沒有“保價”服務;EMS及E郵寶盡管提供“保價”,無?旒淖罡哔r償金額不超過所付郵費的2倍。
中國郵政此次“雙十一”最高200元賠付的前提還包括:只“針對國內小包月交寄量1500件及以上的協議電商客戶”。這意味著,月交寄量1500件以下的電商客戶,依照規定,能獲得的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而“通達系”等民營快遞均沒有設此“門檻”。
記者點評:在郵政快遞行業,郵件丟失、破損賠償問題一直令相關部門備傷腦筋,可以說是剪不斷、理還亂。究其根源,關鍵在于法律法規的滯后。由于以往法律法規不健全,在郵件賠償問題上沒有統一的標準,而且相關賠償標準存有“霸王條款”之嫌,嚴重地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由此引發的糾紛屢見不鮮。所以,為了更好地解決相關問題,今年3月份,國家修訂出臺了新《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其中特別強調快件丟失損毀賠償問題,未保價快件損壞將按到達地市場價賠償。這一新規的出臺,對于快件丟失損毀賠償問題無疑起到了一定的規范作用。然而,這一新規究竟適不適合中國郵政?對于郵政普遍服務來說,由于不屬于快遞,是不是就不適用于《快遞市場管理辦法》?這些,相關法律都沒有明確規定。也正是由于相關法律法規的漏洞和不健全,才縱容了中國郵政的行為,進而做出上述“郵件丟失賠償中,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200元”、令消費者無比憤慨但又無可奈何的舉動。所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統一規范行業標準,仍是相關部門今后著重解決的問題。 (王寶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