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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建設項目“限批”潮起 波及天津港

2013-12-23 8:56:00 來源:第一財經網站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中石化“11.22”青島管線泄漏爆炸事故所引發的“限批”潮正在持續發酵!兜谝回斀浫請蟆酚浾哒莆盏男畔@示,近期,相關部門對石化建設項目的審批比以往更為嚴格、謹慎。
  記者19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總投資5.28億元的天津港實華原油碼頭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被環保部打回,得到的明確答復是“不予批準”。
  環保部表示,該項目不符合《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相關要求,更重要的一點是,項目所在的“區域環境較敏感,環境風險應急預案未建立區域應急聯動機制”。
  不過,據記者了解,建設單位天津港實華原油碼頭有限公司(下稱“實華公司”),以及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單位交通運輸部天津水運工程科學研究所提供的調查結果,與環保部的結論存在許多不同。
  實華公司:擴建工程十分必要
  交通運輸部天津水運工程科學研究所編制的《天津港實華原油碼頭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顯示,擴建工程緊鄰南疆港區現有30#原油碼頭東側布置,為規劃的31#泊位,建設30萬噸級原油泊位1個,最小兼顧5萬噸級,最大可滿足30萬噸原油船滿載靠泊,設計年吞吐量為1800萬噸。
  天津港方面介紹,南疆港區是天津港的主要石油運輸和其它液體散貨運輸港區,包括石油在內的液體散貨吞吐量占全港液體散貨總吞吐量的一半以上。截至 2011年,南疆港區已擁有15(30萬減載)萬噸級、5萬噸級、2萬噸級和1.5萬噸級和30萬噸級等共8個液體散貨泊位,年設計通過能力4185萬噸。
  為何要擴建這一碼頭?實華公司給出的理由是:目前天津港僅有1個30萬噸級原油碼頭,而現有實華原油碼頭只具備原油接卸功能,缺乏原油輸出功能。
  實華公司稱,隨著天津南港工業區中石化原油國家儲備庫和原油商業儲備基地陸續建成,以及中石化華北地區煉化企業煉油加工能力的提高,現有石化30萬噸原油碼頭不能滿足功能和吞吐能力的需求。因此,為保證我國石油安全,適應天津港原油吞吐量發展的需要,支持天津石化項目和天津市經濟發展,有效降低腹地石化企業原油運輸成本,順應國際航運船舶大型化的要求,天津港實華原油碼頭擴建工程建設是十分必要的。
  據記者了解,早在2010年3月,天津市交通運輸與港口管理局就委托交通運輸部天津水運工程科學研究所開展天津港總體規劃(修編)環境影響評價工作。2011年3月,《天津港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通過了環境保護部環境影響評價司組織的審查會。2011年4月13日,環境保護部以環審[2011]90號形式對天津港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出具了審查意見的函。
  該審查意見要求在《規劃》優化調整和實施過程中,應重點做好如下工作:編制天津港口污染事故應急反應計劃,完善區域應急預警體系。加強南疆港區、大綱港區等石油化工區的風險防范。按世界一流大港的水平建立海洋污染防治體系,全面提高港口風險、污染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能力。
  此外,該審查意見還要求《規劃》中所包含的近期建設項目,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時,應重點論證《規劃》實施對水環境和生態環境的影響,及可能引發的區域環境風險;涉及重要環境敏感區的,應對其影響的方式、范圍和程度進行深入評價,并嚴格落實各項環境保護與生態措施。
  環保部:三點否決意見
  19日,環保部就否決該擴建工程,給出了三點答復:
  工程所在區域PM10和PM2.5現狀已超標,未提出區域污染削減方案,且揮發性有機物現役源2倍削減方案不可行,不符合《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相關要求;未提出安裝油氣回收裝置的具體方案;工程位于渤海灣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區域環境較敏感,環境風險應急預案未建立區域應急聯動機制。
  環保部、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2012年10月印發的《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要求,根據區域內不同城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與環境污染狀況,劃分重點控制區與一般控制區。對重點控制區,實施更嚴格的環境準入條件,執行重點行業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采取更有力的污染治理措施。
  根據這一規劃,京津冀地區重點控制區為北京、天津、石家莊、唐山、保定、廊坊6個城市。該規劃要求,重點控制區內新建火電、鋼鐵、石化等重污染項目必須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嚴格限制鋼鐵、水泥、石化、化工、有色等行業中的高污染項目。嚴格控制高污染行業產能。
  針對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大的情況,該規劃還要求,把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內容,采取嚴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大力削減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加強石化生產、輸送和儲存過程揮發性有機物泄漏的監測和監管。
  記者注意到,環保部給出的答復意見與環評報告書編制單位所做的監測結果不盡相同。
  上述環評報告書介紹,天津市環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2013年3年29日在工程附近區域進行了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調查,共布設6個監測站位,監測因子包括SO2、NO2、PM10、非甲烷總烴(NHMC)、揮發性有機物(TVOC)。現狀調查結果表明:評價區域的SO2、NO21小時平均濃度、日均濃度評價指數均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的要求,超標率0%。各站位非甲烷總烴小時濃度滿足 2.0mg/m3的評價標準,超標率0%。監測區域內PM10有一定程度超標,超標率為35.7%。
  該環評報告書認為,采取適當的環保措施后,工程施工對100米以外的環境空氣質量影響微小,大風天氣作業時污染較大,但是對于500米以外的環境空氣影響較小。工程所在區域為南疆港區填海造陸區,2.5公里范圍內不存在大氣環境敏感目標,因此,施工不會對大氣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而對于環保部所提及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問題,該環評報告書認為,“當發生泄漏時,油品不斷地揮發,將污染工程周圍的空氣質量。在所預測的幾種氣象條件下,泄漏揮發最大落地濃度均小于半致死濃度,因此,在發生泄漏事故不會對敏感點居民造成致死傷害!
  實華公司表示,將“規范碼頭管理,利用實時監控設備,對船舶舶靠離泊、裝卸作業過程進行實時遠程監控,完善碼頭防污染應急預案!
  據記者了解,目前,天津市也正在全力推動天津水域船舶污染應急反應體系的建立和完善。針對渤海海域多次發生污染事故,天津海事局也提出了建立區域污染應急協作機制的建議,以整合環渤海地區應急資源。
  按照環保部項目審批流程,“不予批準”的建設項目將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13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25日。自公示起5日內,實華公司可對環保部的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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