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口補貼市縣財政共擔
2013-9-10 10:28:00 來源:中國交通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鼓勵福州港口生產發展的補貼及優惠政策的通知》,從2013年7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在六大方面對福州港口生產發展實行補貼和優惠政策,促進做大做強江陰核心港區。
在發展航線方面,每新增一條國際航線且連續運營滿1年的船公司,3年內都可以得到相應補貼;為吸引省內和省外箱源向江陰港區聚集,對國際航線船公司的增量部分給予補貼,同時,對經福州港進出口的海鐵聯運集裝箱,按年度完成量給予承攬海鐵聯運業務的企業補貼。此外,在支持馬尾(港區)內貿集裝箱運輸發展方面,同樣實行內貿集裝箱增量補貼政策。
此次補貼政策年所需經費共計約1億元,相關費用設置專項基金,由福州市財政統籌監管;補貼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按50%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