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業園區未經批準不得新建
2013-9-19 13:2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不經省政府批準,各地一律不得新建各類工業園區或工業集中區;根據不同城市規模,劃分宗地出讓面積上限……昨日,安徽省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強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的意見”,對我省節約集約用地提出建議。
【工業園區】未經批準不得新建
“意見”對土地的規劃管控提出了要求,不經過省政府批準,各地一律不得新設立各類工業園區或工業集中區,同時嚴格控制已設的鄉鎮工業園區或工業集中區用地。
對于開發區的新建工業項目,“意見”也給出了供地標準。國家級開發區、市管省級開發區、縣管省級開發區的新建項目土地投資強度一般分別不低于300萬元/畝、200萬元/畝、150萬元/畝。如果新建項目達不到上述標準,將被相應核減建設用地面積。
【宗地出讓】大城市不得超300畝
今后,我省不同規模的城市,其商品住宅項目用地的宗地出讓面積也有了上限。
據了解,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建制鎮)商品住宅項目用地,宗地出讓面積分別不得超過300畝、210畝和105畝。如果經營性用地單宗出讓規模超過100畝的,還需要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審查。(姚一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