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5月,江陰口岸共進口煤炭53批,共119萬噸,貨值8466.5萬美元,與2013年同期相比,批次增長了45.0%,重量增長57.6%,貨值增長了41.7%。主要來自朝鮮、俄羅斯、印度尼西亞、澳大利亞、菲律賓等國,有貿易煤,也有部分是夏港電廠、利港電廠自用煤。
省局出臺了《進口煤炭檢驗檢疫監管工作實施細則》后,6-8月,江陰港僅有7批進口煤炭,共11.3萬噸,貨值1120.5萬美元,與2013年同期相比,批次下降了73.0%,重量下降64.1%,貨值下降68.0%。無電廠自用煤進口業務。
可以預見,在上述《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2015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后,江陰口岸的煤炭進口業務將可能重新回到2010年以前每年進口批次僅個位數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