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國家將口岸定義為貨物、物品和交通運輸工具能夠直接進出境的區域,因此,口岸通常都是建立在邊境或沿海地區,中部地區的口岸大多為航空口岸。據統計,我國現有經國務院批準對外開放的285個口岸中,位于沿海地區的有147個,沿邊地區109個,位于內陸地區的只有29個。
國家口岸辦二處處長欽明煒表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擴大沿邊內陸開放,構建全方位開放新格局。全國口岸工作座談會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也對加快中部地區口岸發展作出了明確部署。此次對口岸定義及規劃作出相應調整,將有力推動中部地區口岸建設,在優化區域經濟發展格局的同時,培育國際競爭的新優勢。
“但這并不是說內陸地區可以無條件設立口岸。”欽明煒表示,國家在這方面有著綜合考慮,在內陸廣設口岸,也容易造成資源浪費,比如邊境口岸已經安排了人員,如果內陸地區再設過多口岸,就可能造成人員成本的重復投入。
據悉,口岸“十三五”規劃將根據“一帶一路”總體部署,在沿線科學布局適當設立內陸鐵路口岸,同時將積極鼓勵沿海沿邊和內陸地區加強口岸通關方面的合作,以進一步提高口岸通行效率,降低企業通關成本,提升企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欽明煒舉例說,我國中蒙邊境現有13對口岸,除二連浩特為鐵路口岸外,其余均為公路口岸,且大多為季節性開放口岸。隨著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的推進,以及中蒙全面戰略伙伴關系的建立,上述口岸擴大開放的需求日益迫切。
當前,我國外向型經濟發展步入了新階段,對口岸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不久前召開的全國口岸工作座談會上,國家口岸辦著眼優化口岸整體布局、提高口岸綜合執法效能等,對今后一段時期口岸工作做出了具體部署。
“構建全方位開放開發格局,離不開中西部地區的發展。沿邊內陸口岸的加快建設,將為我國開放型經濟發展提供新的支撐!睔J明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