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綜合實驗區將開展海運業務試點
2014-4-28 10:15:00 來源:中國海運信息網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國務院日期正式發文批復,同意在平潭綜合實驗區開展海運業務試點。批復顯示,為發揮平潭綜合實驗區在對臺交流合作中的獨特優勢,促進兩岸經濟融合,同意在平潭綜合實驗區開展海運業務試點,即特許臺灣航運企業在平潭設立獨資或控股企業從事內地與港澳臺海上運輸、國際海運、船舶代理及船舶管理業務,所屬船舶在大陸登記并懸掛五星紅旗。對從事上述業務的臺灣合資航運企業,其臺商出資比例不低于51%,且最大股東為臺資股東。此項政策自《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下的服務貿易協議正式生效之日起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