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調整港口生產發展補貼及優惠政策
2015-9-17 14:25:00 來源:同花順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政府印發調整后的《鼓勵福州港口生產發展補貼及優惠政策》。
該政策的補貼內容包括集裝箱航線發展、集裝箱增量、整車進出口、大宗散貨中轉、陸地港建設等五個方面,其中,集裝箱航線發展補貼的對象由原來的船公司調整為碼頭公司,以提高碼頭公司吸引航線入駐的積極性;集裝箱增量補貼中,將原有多種涉及箱量補貼項目合并,按年度整個港區箱量增長幅度給予補貼,發揮碼頭企業攬貨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在優惠方面,該政策在原先對吸引大型航運企業落戶江陰港區、新增國際集裝箱航線的貨物裝卸費、引航和拖帶費用、口岸服務等方面給予優惠支持基礎上,增加對新投產的碼頭(含化工碼頭和汽車滾裝碼頭)在船舶靠離、拖帶費用上的優惠支持,并對在江陰港區新開航線、進出箱量和整車進出有特殊要求且預期能貢獻較大的重點企業,以“一事一議”或“一企一策”方式,給予特殊政策扶持。
該政策適用于福州市轄區港口,適用期暫行一年(從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具體實施細則將由省福州港口管理局牽頭制定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