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30日下午召開的珠海市政府常務會議上,《繼續提升高欄港區集裝箱吞吐量暫行辦法》獲原則通過,因集裝箱吞吐量的發展變更了補貼政策。
會上指出,《進一步提升高欄港經濟區集裝箱吞吐量暫行辦法》已于2015年8月15日到期,三個補貼年度內分別發放3724.89萬元、4991.72萬元、6606.78萬元。繼續根據實際情況實施補貼政策,將加快集裝箱業務實現跨越式發展、吸引更多大型航運企業落戶高欄港區。
獲通過的《繼續提升高欄港區集裝箱吞吐量暫行辦法》主要內容包括,在2015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15日期間,每年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其中,市財政承擔52%,高欄港經濟區承擔48%。補貼對象包括在高欄港區開通的國際集裝箱定期班輪航線及港澳集裝箱駁船班輪航線、進出高欄港區的外貿班輪所裝卸的集裝箱重箱、通過陸路運輸進出高欄港區的外賣集裝箱重箱等。同時,對在高欄港區開通升級集裝箱定期班輪航線的船公司,按每個補貼年度在高欄港區的經營量排名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