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4月17日晚播發《用好“政治體檢” 促進標本兼治——從十八屆中央第十輪巡視看巡視整改成效》長篇稿件,文章在總結巡視整改成效時列舉了天津的工作成果,其中披露:天津港集團公司原董事長于汝民拉幫結派、搞裙帶關系和小團伙,培植“秘書圈”等問題被立案審查。
公開資料顯示,于汝民,男,漢族,1949年11月生,河北滄縣人,198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8年9月參加工作,上海海運學院(現上海海事大學)起重運輸機械系起重運輸機械專業大學普通班畢業,上海海運學院水運管理系運輸管理工程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中國亞太經濟管理榮譽博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履歷:
1968.09——1972.04 天津港務局第三作業區工人;
1972.04——1975.08 上海海運學院起重運輸機械系起重運輸機械專業學習;
1975.08——1983.03 天津港務局第三、第五作業區機電科技術員、副科長;
1983.03——1984.08 天津港務局第五作業區副主任;
1984.08——1984.09 天津港務局集裝箱公司副經理;
1984.09——1985.03 天津港務局第五作業區代主任;
1985.03——1986.03 天津港務局第四港埠公司總經理;
1986.03——1988.10 天津港務局局長助理;
1988.10——1996.07 天津港務局副局長;
1996.07——2000.09 天津港務局副局長,天津港保稅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正局級)(1994.09—1997.04 在上海海運學院水運管理系運輸管理工程專業學習,獲工學碩士學位);
2000.09——2002.06 天津港務局副局長,天津港保稅區管委會副主任(正局級)(其間:2001.03—2001.07 在中央黨校進修二班學習);
2002.06——2004.05 天津港務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04.05——2007.10 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副董事長;
2007.10—— 天津市委濱海新區工委副書記,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3年退休
近幾年對于天津港集團來說可謂多事之秋。不僅在2015年經歷了震驚全國的“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也經歷了集團高層大范圍的人事變動。于汝民的繼任者——原天津港董事長張麗麗已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2016年年初,國務院調查組公布的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調查報告指出,張麗麗未認真履行職責,對公司內設職能部門和下屬管理單位督促檢查不到位,對公司相關領導及工作人員失職瀆職問題失察,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2016年7日至8日,中共天津市委十屆九次全體會議召開。全會審議并通過了天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張麗麗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天津市委常委會給予張麗麗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決定;審議并通過了天津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張建津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天津市委常委會作出的給予張建津開除黨籍的處分。
調查期間,天津港集團完成人事調整。2016年4月12日,天津港集團發布高級管理人員變動公告,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有關文件,由張銳鋼擔任天津港集團董事長,接替之前的張麗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