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航運界網了解,卡特爾(cartel)即壟斷協議,是指經營者之間達成或者采取的旨在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和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
在此案件中,經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深入調查,聯邦檢察官(Commonwealth 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 CDPP)指控,日本郵船在2009年至2012年期間與其他航運公司在汽車運輸過程中,有違卡特爾條例。
上述壟斷運營至少追溯到1997年2月,并影響到日本郵船及其他船公司承運的以尼桑、鈴木、本田、豐田和馬自達在內的汽車制造商為代表自亞洲、美國、歐洲經海路運至澳洲之間的汽車運輸。
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主席Rod Sims十分贊同上述裁定結果,并表示:“澳大利亞對車輛進口的依賴度相對較高。因此,在車輛運至澳大利亞的過程中,長期存在的壟斷協議十分令人擔憂。此次根據澳洲競爭與消費者法案,對日本郵船處以巨額罰款,而該筆罰款也是該法案自施行以來的第二高罰金,”
Wigney法官表示:“此案件實際罰金高達5000萬美元,而根據日本郵船過去、未來的請求及配合調查情況,酌情處理,予以2500萬美元罰款,享五折優惠!
在本案中,最高罰款金額是以日本郵船違法的前12個月內所取得的與澳大利亞有關的實際年營收的10%計算的。若以該方式計算,日本郵船該處以1億美元的高額罰款。
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主席Rod Sims稱:“聯邦法院今日對日本郵船的處罰,對日本郵船乃至整個航運業來說,都具有警示作用,同時也進一步證明了聯邦檢察官與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能夠并將會依法懲處卡特爾行為,并強調當局者或將寬大處理早日合作的相關利益方!
Wigney法官在判決中表示:“日本郵船的卡特爾行為從根本上影響了或至少可能影響了澳大利亞企業及消費者利益。而本次對于日郵的處罰將對澳大利亞跨國公司發出強有力的信號,即澳大利亞不容忍壟斷行為,且將被嚴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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