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這則通知不影響MSC提單下條款。
通知
尊敬的客人/合作伙伴,
敬請知悉,自2017 年10 月01 日起,針對進出非美國的貨物,若由于貨方和/或合作伙伴疏忽、過失或過錯對貨物和/或集裝箱和/或船舶造成損失或風險且承運人因此采取相應措施的,將就承運人因此采取的額外行動/措施收取法律服務費(Legal Administration Fee, 簡稱LAF)。該LAF 費用將在實際發生的額外操作費用外,向過錯方/責任方(包括客人及合作伙伴)收取。
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外,法律服務費用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救濟狀況另行收取。 貨方和/或合作伙伴將對下述LAF 負責且有責任全額付清:
法律服務費計算費率:
處理費在500 美元以內: 40 美元/箱
處理費在500 美元至1000 美元: 80 美元/箱
處理費在1000 美元至2000 美元: 140 美元/箱
處理費超過2000 美元: 200 美元/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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