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監督檢查的依據
2006-9-7 1:42: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經濟管理中的監督檢查,既然是為著實現國家既定的經濟管理目標,保障有關的政策和法規得以貫徹執行,那么,實施監督檢查就必須有明確的依據、政策依據和法規依據。
(一)目標依據。道路運輸行業管理是為了保護合法經營,保障貨主和旅客的正當權益,維護運輸秩序,促進道路運輸事業的發展,實現貨暢其流,人便于行,提高社會效益。這就是道路運輸行業經濟管理的目標。這個目標是與國民經濟發展總目標相適應的,是道路運輸管理, 履行監督檢查的出發點。
(二)政策依據。道路運輸在國家計劃指導下,實行各地區、各行業、各部門多家經營方針。堅持國營、集體、個體各種經濟方式協調發展。保護正當競爭。這是為著實現道路運輸經濟管理目標所確定的基本政策,它是與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相吻合的,是道路運輸管理工作中開展監督檢查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三)法規依據。法規是國家及其主管部門根據經濟管理的目標及其基本政策所頒布的各項法律法令、規章、條例等,是經濟活動中具體的行為規范,也是可以發炎國家法規和地方法規兩個層次。國家法規由國家司法機關或國務院及其授權的有關主管部門頒發施行,在全國范圍內必須遵循的;地方法規是指省級人民政府及春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法規所制定發的實施辦法或細則,以及根據當地當時的情況需要所頒布的一些規定。一般來說地方法規的約束力有較大的地域和時效限制。
現行的道路運輸管理法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全國性道路運輸管理法規和政府部門規章。
國務院、國家經委、交通部、財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物價局發布的有關道路運輸管理文件,是規范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準則,是全國性道路運輸管理規章。
2、地方性道路運輸管理法規。
這是指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根據全國性法規所制訂的各種實施細則,實施辦法等,這些寺方性法規,是執行全國性法規的具體措施,因而也是運管部門執行檢查的依據。地方性法規必須與全國性法規時一致,因此,這些地方性法規,對于外地車輛同樣具有約束力。
3、與道路運輸管理相關的法規。
道路運輸管理是全行業的經濟行政管理,涉及面很廣,必須與有關管理部門(如工商行政、物價、稅務和公安等部門)的協作配合,方能進一步完善管理機制。因此,運管部門對于式商管理法規、稅務征收法規、物價管理法規和道路交通管理規章等應有所了解,以便在監督檢查中能夠與相關部門協同工作,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