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保留聯營體豁免
2007-10-24 11:3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據外電10月23日報道:明年10月起,班輪公會在歐洲就將不復存在?杉幢闳绱耍噍喒救詫⑹艿綒W盟競爭法下特別待遇的庇護。 據悉,歐盟有意在2010年,即現有的相關條例到期后延長聯營體反壟斷豁免的期限。不過,歐洲委員會競爭總司的Carsten Bermig在上周的一次業界集會上表示歐盟在3年內無意廢除現有條例,不過將對內容細則作出大的改動。一直代表班輪公司與歐盟打交道的歐洲班輪事務協會(European Liner Affairs Association) 的執行董事克里斯·伯恩(Chris Bourne)將其稱之為“一個糟糕的消息”。
由于歐盟此前下發了調查問卷并要求班輪公司填寫后上交,船東們擔心歐盟有意廢除聯營體的豁免權。事實上,更早時候,即歐盟對第611/2005號條例重新審查之時,就已經引起過歐盟是否準備完全將航運業與其他行業一視同仁的猜測。第611/2005號條例涵蓋了除班輪公會外,所有2家或2家以上船舶經營者之間的協議形式。雖然公會體制從明年起在歐洲將被視作非法,但班輪公司仍可以船舶或艙位共享、聯合船期以及聯合提單等形式實現協作,同時,此等協作也的確令顧客受益。
目前,歐委會正通過調查問卷搜集有關各種協作形式的信息。由于問卷的范圍很廣,歐委會已決定將上交問卷的最后期限從9月3日推遲到了11月1日。
Bermig雖不能對2015年相關條例重新審查時的情形給出任何保證,但他在歐洲海事法組織的年會上向與會代表表示歐盟承認聯營體條例對班輪業的重要作用。調查問卷的目的并不是為了撤銷這些條例。然而,考慮到曾賦予班輪公會反壟斷豁免權力的第4056/86號規則即將失效,第611/2005號條例也必須做出一些調整。聯營體的反壟斷豁免凡有涉及第4056/86號條例的都將被修改,比如:現有的第611/2005號條例規定由公會成員組成的聯營體的市場占有率不得超過30%,由非公會成員組成的聯營體的市場占有率不得超過35%。Lovells律師行的Kirstie Nicholson稱這將是將市場占有率門檻提高到40%、甚至50%的絕佳機會。此外,任何涉及定價的內容也將被剔除。而實際上,第611/2005號條例的調整并不會給行業帶來什么影響,因為最后一個公會組織——南非/歐洲集裝箱航線合作協議也已在不久前變身成為了一個船舶共享性質的協議組織。
聯盟的規模、形式雖各不相同,但對班輪業的平穩運行卻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大多數班輪公司都沒有能力單獨提供全球范圍的服務,這只能通過多家班輪公司的合力才能做到。
目前幾個較大的聯營體是由赫伯羅特(Hapag-Lloyd)、日本郵船(NYK)、東方海外(OOCL)與馬來西亞國航(MISC Berhad)組成的偉大聯盟、由美總輪船(APL)、商船三井(MOL)與現代商船(Hyundai Merchant Marine)組成的新世界聯盟以及由中遠(Cosco)、川崎汽船(K Line)、陽明(Yang Ming)與韓進(Hanjin)組成的CKYH聯盟。
對于要求班輪公司在公會取消后信息更加透明的呼聲,Bermig回應稱任何信息超過一年以上即可被視為“零風險”。但歐委會也警告稱交換那些“有可能降低或排除市場運作中不確定性程度的信息”存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