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東疆保稅港區12項優惠政策
2007-12-15 18:37: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國務院在《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中明確指出:批準天津濱海新區為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而天津東疆港區特別是東疆保稅港區的開發建設就成為了濱海新區實行先行先試政策的重大突破口。
東疆保稅港區享受的具體優惠政策有:
1、對于新設立的大型分撥、配送、采購、包裝類物流企業及期貨交割庫,自開業年度起,由同級財政部門前兩年全額返還營業稅,后三年減半返還營業稅;自獲利年度起,由同級財政部門前兩年全額返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后三年減半返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
2、對于新設立的大型倉儲類物流企業,自開業年度起,由同級財政部門第一年全額返還營業稅,后二年減半返還營業稅;自獲利年度起,由同級財政部門第一年全額返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后二年減半返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
3、對于新設立的大型專業物流服務類企業,從事貨物運輸的大型專業運輸企業,自開業年度起,由同級財政部門三年內減半返還營業稅;自獲利年度起,由同級財政部門三年內減半返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
4、對于新設立的大型專業運輸企業、大型倉儲企業發生的運輸、倉儲專用設備設施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息給予20%的補貼,累計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5、對于新設立的大型專業運輸企業專門用于營運業務的運輸設備,可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提取折舊,并準予在所得稅前扣除。
6、境外貨物(除實行出口被動配額管理的外)進出保稅港區免驗許可證,免出口配額管理。保稅港區內貨物存儲無期限限制。
7、對境外運入保稅港區的企業建設所需機器、設備和基建物資等,企業自用的生產、管理和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及所需維修零配件、生產用燃料、設備等免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8、對境外運入保稅港區的企業加工出口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件以及轉口貨物在區內存儲貨物實行保稅。
9、保稅港區企業生產供區內銷售或運往境外的產品,免征區內加工環節增值稅。
10、保稅港區內加工企業生產銷往國內的產品,按照產品所含境外料件的比例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11、國內貨物進入保稅港區視同出口,可辦理退稅。
12、保稅港區企業可以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資本項目專用賬戶;企業外商投資者的利潤、股息、紅利可以匯出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