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科工委副主任金壯龍在日前 的發布會上介紹,該標準的發布實施,不僅對于規范我國船舶生產企業管理,提高造船質量,保障航運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對于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產業升級,引導和促進船舶工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船企評價標準》主要從生產設施、生產設備、計量檢測、人員和管理狀況五大方面,首次統一規范了全國船舶生產企業的基本生產條件要求,將所有造船企業劃分為29種類型。在編制過程中,召開各類會議約40次,3次大規模征求意見,全國約80%造船企業直接參與,充分集納了我國船舶界專家學者和各類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并經過實際運用,從而保證標準具有較強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據介紹,多年來,加強和規范船舶生產管理,不僅是業內強烈呼吁,也是兩會上代表建議和委員提案的一個熱點。2006年,我國在取得“造船產量連續12年位居世界第三,新承接船舶訂單位居世界第二”的好成績的同時,中小型船廠數量劇增,在總共約3000家造船企業中,規模以上造船企業僅431家,相當數量的中小型造船企業存在生產硬件條件差、技術和管理水平落后、質量意識淡薄等問題,“灘涂造船”等不規范生產現象也還存在,造成一些低質量船舶進入運輸生產領域。
2005年4月以來,交通部、國防科工委等四部委開展了全國低質量船舶專項治理,共關停并轉造船廠(點)457家,有效地遏制了非法違規造船現象。同時為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國防科工委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組織制定了《船企評價標準》,并積極推進《船舶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的立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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