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物流天下全國物流信息網! | 廣告服務 | 服務項目 | 媒體合作 | 手機端瀏覽全國客服電話:0533-8634765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數字云物流讓您尋求物流新商機!
智慧物流讓您的物流之路更暢通!

搜索
首頁 >> 海運案例

永不停頓訴中國惠普損害商業信譽被駁回

2007-7-21 10:5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日前,引起很大社會反響和關注的北京永不停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訴被告中國惠普有限公司損害商業信譽糾紛一案在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結。法院依法駁回原告北京永不停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原告永不停頓公司訴稱,我方于2005年1月與物美集團簽訂購銷合同,約定由我方向物美集團供應3臺服務器,總價共計352000元。后我方從中國惠普代理商北京天力和時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處購進上述服務器并供應給物美集團,在此過程中反復核實了上述服務器的序列號,如約履行了我方與物美集團之間的合同義務。
  2005年3月7日,中國惠普向其渠道內的多家分銷商、經銷商發出題為“對北京永不停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處罰通知”的電子郵件,其中包括“北京永不停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BEJ622)在北京物美超市項目采購中,以低價中標,并提供市場上的漏單貨給最終用戶,致使最終用戶無法享受7×24×4免費金牌服務,并嚴重損害了惠普公司的形象和正規合作伙伴的利益”、“將該公司列入惠普代理商黑名單”、“我們將不惜使用法律手段追究任何損害惠普和惠普合作伙伴利益的不法經營行為”等不實內容,嚴重損害我方商業信譽。故訴至法院,要求中國惠普立即停止侵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公開致歉。
  被告中國惠普辯稱,永不停頓供應給物美集團的3臺服務器中的2臺本應是我方直銷給廣東省水利廳的,永不停頓以較低價格購進上述服務器后轉銷給物美集團,符合行業內對“漏單貨”的定義。永不停頓的行為違反了我方的銷售渠道管理政策,同時與我方合法代理商之間形成不正當競爭。我方依據事實發出“處罰通知”,并未進行歪曲和編造,亦未損害永不停頓的商業信譽,故不同意永不停頓的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認為,經營者在市場競爭當中,應當遵循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不得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
  在本案當中,中國惠普向其多家分銷商、經銷商發出的“處罰通知”是否損害了永不停頓的商業信譽系雙方當事人爭議焦點,對此本院持否定觀點。
  1、雖永不停頓當庭稱其并非中國惠普任何形式的代理商,但從永不停頓向中國惠普以及中國惠普的多家分銷商、經銷商發出的“感謝”內容可以推知,永不停頓曾系中國惠普的代理商。“感謝”中提及的感謝中國惠普一直以來對永不停頓的支持與幫助、中國惠普曾經讓永不停頓有飯吃、永不停頓明白不要再依靠中國惠普吃飯、所有分銷商和經銷商隨時可能沒有飯吃、永不停頓已有一年多未參加過中國惠普組織的任何渠道活動、并非中國人都愿意一輩子無怨無悔做中國惠普的代理等內容,可推知永不停頓曾系中國惠普代理商、曾參加中國惠普渠道活動等事實。
  2、永不停頓曾作為中國惠普的代理商,對于中國惠普產品的銷售渠道理應知曉。永不停頓在尚無中國惠普產品現貨情況下,即參與物美集團項目投標,中標并與物美集團簽訂合同之后,永不停頓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無法在市場上提到渠道現貨,故通過中國惠普代理商天力和時將中國惠普擬銷售給廣東省水利廳的產品供應給物美集團,亦即使用中國惠普所謂的“漏單貨”!奥﹩呜洝彪m系中國惠普自行定義之詞匯,但永不停頓曾系中國惠普代理商對該詞含義理應知曉,且永不停頓亦在“感謝”中認可供應給物美集團的二臺服務器確系“漏單貨”,“處罰通知”中“提供市場上的漏單貨給最終用戶”陳述并未歪曲事實。
  3、永不停頓曾作為中國惠普的代理商,對于中國惠普產品的售后服務事宜理應知曉,此從永不停頓與物美集團所簽合同中對產品的三年保修和三年免費上門服務等內容的詳盡約定亦可旁證。
  因中國惠普未對上述“漏單貨”序列號予以確認,物美集團亦未實際享受到合同約定的中國惠普提供的售后服務內容,“處罰通知”中“致使最終用戶無法享受7×24×4免費金牌服務”陳述亦未歪曲事實。
  4、經營者出于維護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統計分析商品銷售情況、保證商品售后服務質量、維系并拓展銷售網絡等目的,制定相應銷售政策對其代理商、分銷商之行為予以規范并不為法律所禁止,除非存在損害第三人或社會公眾利益之可能性。中國惠普的產品銷售渠道政策并不違反法律規定,永不停頓曾作為中國惠普代理商應明知上述政策內容,當永不停頓違反上述政策之時,中國惠普決定不再讓永不停頓代理其產品的銷售,“將該公司列入惠普代理商黑名單”的陳述并未損害永不停頓的商業信譽。如永不停頓認為中國惠普自行解除與其的代理銷售關系不當,可另行予以解決。
  5、“處罰通知”中“嚴重損害了惠普公司的形象和正規合作伙伴的利益”陳述過激,“不法經營行為”和“處罰”用語亦不甚準確,但并非“處罰通知”的主體部分,尚不能達到損害永不停頓商業信譽之程
點評此文章 / 寫評論得積分!+ 我要點評
  • 暫無評論 + 登錄后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