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艙面貨濕損賠償糾紛案

2007-7-23 11:1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福建省用于縣木器廠的羊角錘木柄由“東航123號”船從閩東運至上海。羊角錘木柄用麻袋包裝,全部積載在甲板上。收貨人收貨時發現貨物濕損。經檢驗,查明福建省周寧縣木器廠損失貨款3675.66元。  
  案情 
  1987年3月16日,福建省周寧縣木器廠將75麻袋,毛重4噸的羊角錘木柄委托閩東港航管理處運至上海,交滬東工具廠。 
  1987年3月19日,閩東港航管理處安排被告的“東航123號”船承運。船方將麻袋裝羊角錘木柄裝載在艙面甲板上,從賽歧碼頭起航。船航至白馬門下雨。第二天上午,隨船的另一票貨物的押運人發現部分麻袋裝的羊角錘木柄已被雨水打濕。經其指出,船方才用油帆布把貨物遮蓋。船航經浙江沈家門時,又遇9級風及大浪。 
  1987年3月28日,船到上海市楊浦區糧食局碼頭,通知滬東工具廠提貨。 
  1987年3月29日,滬東工具廠派卡車到碼頭直接從船上提貨。在吊卸時,廠方發現木柄全部積載在甲板上,有油布覆蓋,但貨物潮濕情況明顯。承辦人新接手工作,不熟悉工作流程,當時便在貨物交接清單上簽字蓋印,爾后又在一份加蓋了滬東工具廠印章的收條上注“柄的質量情況,濕的較多”,隨船另一票貨的押運人亦簽字作證:“濕的有部分,我親眼(見)到!碑斕煜挛纾瑴麞|工具廠即電告福建省周寧縣木器廠:“柄濕速派人處理,否則退貨”。 
  1987年4月4日,木器廠派人至滬驗看實物,達成協議:21厘米木柄共7457支,驗收正品為2410支,次品2611支,報廢2436支;25厘米木柄共10940支,驗收工品為4288支,次品4890支,報廢1762支。為此,福建省周寧縣木器廠總共損失貨款3675.66元。 
  雙方爭議 
  福建省周寧縣木器廠認為:由于“東航123號”船航運途中保護不當,致使木柄受潮濕損,“東航123號”船應當全額賠償木器廠的經濟損失。 
  “東航123號”船認為:該批貨在上海交付時,確有2、3袋外皮受濕,但后來收貨方同意給船方作了簽收,收貨廠方的承辦人和船的貨物押運人都作了簽字記錄。 
  法院認定 
  此案經法院審理認定:“東航123號”船違反1979年6月25日交通部發布的《水路貨物運輸規則》附錄三第四條的規定,未經承、托雙方協議,擅自將怕濕、怕水的木柄配載在甲板上,而且在開航時未及時用油帆布遮蓋,造成木柄濕損變質。根據《水路貨物運輸規則》附錄三第六條的規定,由于承運人將不符合甲板貨物配載條件的貨物擅自裝載在甲板上,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由承運人負責賠償。因此承運人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東航123號”船所稱滬東工具廠對貨物已經簽收,手續完備,實系經手人不熟悉航運業務所致,不能因此否認貨物濕損的事實,推卸應承擔的責任。 
  處理結果 
  “東航123號”船方賠償福建省用于縣木器廠因羊角錘木柄濕損而引起的經濟損失3675.66元,并承擔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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