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還清貸款后應依法停止收費
2007-7-9 16:1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據中廣網報道,日前北京市審計局公布的一份報告顯示,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計收費17億余元,償還貸款等款項后還剩余近6億元。這也就意味著,如果根據“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原則,那么京石高速北京段應停止收費。但結果卻恰恰相反,相關部門已于1999年12月將京石高速的經營權授予首發公司,允許其經營到2029年。對此,一些人大代表認為,關于貸款修建高等級公路收取通行費問題中央和北京市政府有明確規定,即貸款還清后即停止收費。此外,根據2004年9月國務院發布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相關部門的做法也不符合國家“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收回投資并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5年”的規定,因此建議取消高速收費。但是到目前為止仍未得到滿意的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