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高洪水位期船舶安全航行的通告
2007-8-22 17:28: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各船公司、各船舶: 近期,長江干線水位持續上漲,已進入高洪水位期,部分航段水流紊亂,通航環境的變化已引發多起水上交通事故,為吸取事故教訓,保障高洪水位期船舶航行安全,現將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各航運單位、船舶要及時收集長江水情、氣象信息,密切關注高洪水位期水位、水文流態及通航環境的變化情況,采取針對性的航行安全措施,防范事故發生。
二、通過水文流態復雜航段時,各船舶應謹慎操作,確保安全;裝載砂石等易滑動貨物的船舶,要采取平艙或系固措施,并盡量避免夜間通過。
三、當葛洲壩下泄流量大于30000M3/S時,宜昌至湖口河段,禁止機駁船隊夜間通過橋區、港區和駛進駛出干支流航道。
四、在安全檢查中,船舶存在重大缺陷的一律予以滯留;實際操作檢查評估不合格的船員一律離船接受教育培訓;無特殊情況非船員(家屬子女)不得隨船;對實際在船人員總數超過“船舶檢驗證書”中規定人數的船舶,一律禁止離港。
五、嚴禁船舶違法超載航行,對1000總噸以上船舶,超載量達核定干舷60%以上的,一律按規定上限進行處罰。
六、禁止船舶夜間和在橋區、壩區、狹窄彎曲航段及海事機關公布的禁止淌航水域淌航,對違反規定淌航的船舶,從重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