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貨物運輸規(guī)則 2
2007-9-13 21:2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第十四條 為個人或單位搬遷提供運輸和搬運裝卸服務,并按規(guī)定收取費用的,為搬家貨物運輸。 第三節(jié) 貨物種類
第十五條 貨物在運輸、裝卸、保管中無特殊要求的,為普通貨物。普通貨物分為三等(見附表一"普通貨物分等表")。
第十六條 貨物在運輸、裝卸、保管中需采取特殊措施的,為特種貨物。特種貨物分為四類(見附表二"特種貨物分類表")。
第十七條 貨物每立方米體積重量不足 333千克的,為輕泡貨物。其體積按貨物(有包裝的按貨物包裝)外廓最高、最長、最寬部位尺寸計算。
第四節(jié) 貨物保險與貨物保價運輸
第十八條 貨物運輸有貨物保險和貨物保價運輸兩種投保方式,采取自愿投保的原則,由托運人自行確定。
第十九條 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也可以托運承運人代辦。
第二十條 貨物保價運輸是按保價貨物辦理承托運手續(xù),在發(fā)生貨物賠償時,按托運人聲明價格及貨物損壞程度予以賠償?shù)呢浳镞\輸。托運人一張運單托運的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第二十一條 托運人選擇貨物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運輸為全程保價。
第二十二條 分程運輸或多個承運人承擔運輸,保價費由第一程承運人(貨運代辦人)與后程承運人協(xié)商,并在運輸合同注明。承運人之間沒有協(xié)議的按無保價運輸辦理,各自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 辦理保價運輸?shù)呢浳,應在運輸合同上加蓋"保價運輸"戳記。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7‰收取。
第三章 運輸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一節(jié) 合同的訂立
第二十四條 汽車貨物運輸合同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書面形式合同種類分為定期運輸合同、一次性運輸合同、道路貨物運單(以下簡稱運單)。汽車貨物運輸合同由承運人和托運人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
第二十五條 定期汽車貨物運輸合同應包含下列基本內(nèi)容:
。ㄒ唬┩羞\人、收貨人和承運人的名稱(姓名)、地址(住所)、電話、郵政編碼;
。ǘ┴浳锏姆N類、名稱、性質;
。ㄈ┴浳镏亓俊(shù)量或月、季、年度貨物批量;
(四)起運地、到達地;
。ㄎ澹┻\輸質量;
(六)合同期限;
(七)裝卸責任;
。ò耍┴浳飪r值,是否保價、保險;
(九)運輸費用的結算方式;
。ㄊ┻`約責任;
。ㄊ唬┙鉀Q爭議的方法。
第二十六條 一次性運輸合同、運單應包含以下基本內(nèi)容:
。ㄒ唬┩羞\人、收貨人和承運人的名稱(姓名)、地址(住所)、電話、郵政編碼;
。ǘ┴浳锩Q、性質、重量、數(shù)量、體積;
。ㄈ┭b貨地點、卸貨地點、運距;
。ㄋ模┴浳锏陌b方式;
。ㄎ澹┏羞\日期和運到期限;
。┻\輸質量;
。ㄆ撸┭b卸責任;
。ò耍┴浳飪r值,是否保價、保險;
。ň牛┻\輸費用的結算方式;
。ㄊ┻`約責任;
。ㄊ唬┙鉀Q爭議的方法。
第二十七條 定期運輸合同適用于承運人、托運人、貨運代辦人之間商定的時期內(nèi)和批量貨物運輸。一次性運輸合同適用于每次貨物運輸。承運人、托運人和貨運代辦人簽訂定期運輸合同、一次性運輸合同時,運單視為貨物運輸合同成立的憑證。在每車次或短途每日多次貨物運輸中,運單視為合同。
第二十八條 汽車貨物運輸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成立。當事人采用信件、數(shù)據(jù)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二節(jié) 貨物托運
第二十九條 未簽訂定期運輸合同或一次性運輸合同的,托運人應按以下要求填寫運單:
。ㄒ唬蚀_表明托運人和收貨人的名稱(姓名)和地址(住所)、電話、郵
政編碼;
(二)準確表明貨物的名稱、性質、件數(shù)、重量、體積以及包裝方式;
。ㄈ蚀_表明運單中的其他有關事項;
。ㄋ模┮粡堖\單托運的貨物,必須是同一托運人、收貨人;
。ㄎ澹┪kU貨物與普通貨物以及性質相互抵觸的貨物不能用同一張運單;
。┩羞\人要求自行裝卸的貨物,經(jīng)承運人確認后,在運單內(nèi)注明;
。ㄆ撸⿷褂娩摴P或圓珠筆填寫,字跡清楚,內(nèi)容準確,需要更改時,必須在更改處簽字蓋章。
第三十條 已簽訂定期運輸合同或一次性運輸合同的,運單由承運人按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填寫,但運單托運人簽字蓋章處填寫合同序號。
第三十一條 托運的貨物品種不能在一張運單內(nèi)逐一填寫的,應填寫"貨物清單"(表略)。
第三十二條 托運貨物的名稱、性質、件數(shù)、重量、體積、包裝方式等,應與運單記載的內(nèi)容相符。
第三十三條 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辦理準運或審批、檢驗等手續(xù)的貨物,托運人托運時應將準運證或審批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shù)。
第三十四條 托運的貨物中,不得夾帶危險貨物、貴重貨物、鮮活貨物和其他易腐貨物、易污染貨物、貨幣、有價證券以及政府禁止或限制運輸?shù)呢浳锏取?
第三十五條 托運貨物的包裝,應當按照承托雙方約定的方式包裝。對包裝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在足以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yè)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依法應當執(zhí)行特殊包裝標準的,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六條 托運人應根據(jù)貨物性質和運輸要求,按照國家規(guī)定,正確使用運輸標志和包裝儲運圖示標志。使用舊包裝運輸貨物,托運人應將包裝與本批貨物無關的運輸標志、包裝儲運圖示標志清除干凈,并重新標明制作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