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快遞發布新規 “徹底延誤”按“丟失”賠償
2007-9-24 15:58: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現在,很多人郵寄信件和包裹都會找快遞公司,不過對于剛剛起步的國內快遞業來說,目前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對快遞服務進行規范。今天,國家郵政局首次發布了《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今后,快遞物品如果損壞丟失,最高將按照快遞資費的5倍進行賠償。
《快遞服務》標準首次對快遞延誤進行了界定,今后,物品異地快遞最慢應在72小時送達,同城快遞最慢24小時送達。此外,國內快遞服務還第一次引入了歐盟“徹底延誤標準”。
國家郵政局政策法規司司長達瓦說:“所謂的徹底延誤時間,它就視同丟失來處理,同城快遞,比如說應該今天送到,沒送到,再過3天還沒送到,就算丟失。異地72小時沒送到,再過7天還沒送到,就算丟失,國際是10天。 ”
達瓦 表示,一旦被認定為徹底延誤,那么快遞企業就要對消費者進行賠償,其中,信件類快件按照服務費用的2倍進行賠償;包裹在原則上按照保價實價賠償,沒有買保價的包裹將按照具體服務資費的5倍進行賠償。另外,如果快遞物品損壞也將按照上述方式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