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為港口立法“號脈”
2008-1-15 17:30: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江蘇省港口條例(草案)》1月18日即將提請江蘇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進行二審并表決。昨日,江蘇省人大常委在南京新生圩港和龍潭港視察,為二次審議做最后的調研和準備。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方之焯帶隊視察。
《條例(草案)》規定江蘇省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省港口工作,設區的市、縣(市、區)政府應當確立一個港口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負責管理,以理順港口的管理體制。草案還對港口的規劃、岸線審批、建設管理模式等作了具體規定。如:沿海和內河干線航道上的港口岸線資源,應當優先用于公用碼頭建設,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對岸線利用率低的碼頭進行整合,引導、支持有條件的自用碼頭提供公共服務,提高港口岸線資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