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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高崎漁港港章》施行

2008-11-5 10:3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保痹拢比掌,《廈門高崎漁港港章》正式實施,漁港將免費為漁業船舶和小型船舶提供避風服務。 
  高崎漁港系廈門市最大的、各項配套設施最齊全的國家級中心漁港,全稱為“廈門高崎閩臺中心漁港”。根據《廈門高崎漁港港章》規定,11月1日起,船舶防臺風期間進漁港避風不收取費用,不過臺風警報解除24小時以后仍未離港的,應按相關規定繳納費用。高崎漁港內將禁止從事捕撈、養殖、游泳及水上娛樂活動。與此同時,港內也將禁止排放油類、油性混合物、廢棄物、壓艙水、洗艙水和其它污水等有害物質。根據規定,沙石、泥土、瓦礫等建筑垃圾和雜物及船上生活垃圾等將不得倒入港區水域,同時禁止在港池內棄置廢舊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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