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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亞新航空法出臺 要求歐盟撤禁飛令

2008-12-19 12:48: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印度尼西亞交通部長朱斯曼表示,國會剛通過新航空法,已對飛行安全作出更嚴格的規定,至少應對國際民航組織所發現的飛安18種問題作出答復,希望歐盟撤銷對印度尼西航空公司的禁飛令。   朱斯曼昨(18)日就新航空法出臺接受艾新達電臺專訪時如此指出。他說,印度尼西亞交通部將盡速宣導新航空法內容,并把它譯成英文呈交國際民航組織,如果歐盟繼續對印度尼西亞航空公司實行禁飛,這就等于歧視。
  朱斯曼指出,歐洲委員會將于明年3月舉行會議,歐盟屆時應該作出撤銷禁飛令的決議,否則就是針對印度尼西亞的歧視。
  歐盟以印度尼西亞航空飛機經常失事及安全無保障理由,于去年7月間決定禁止印度尼西亞51家航空公司飛機進入27成員國領空,并要求各成員國公民不要搭乘印度尼西亞航空飛機。
  此項禁令已兩度延長,導致總統蘇西諾展延訪問多個歐盟成員國行程。
  印度尼西亞民航司長布迪表示,至今有5個歐盟成員國即英國、德國、法國、荷蘭及瑞典已表示將協助進行撤銷禁令過程。交通部高官認為新航空法問世后,撤銷禁飛令應指日可待。
  據了解,新航空法規定,各航空公司至少須擁有及租用各5架飛機,如果各航空公司沒有能力購買,就必須進行合并。根據舊規定,若擁有及租用各2架飛機,就可以申請航空公司營業執照。
  印度尼西亞現有17家航空公司,其中12家所擁有及租用的飛機不到10架。
  歐盟歡迎印度尼西亞改革
  另據法新社報道,歐洲委員會昨天歡迎印度尼西亞國會通過航空法。
  歐委會發表的聲明說:“航空法是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的航安條件之一,也是改善印度尼西亞航安的重大進展!
  印度尼西亞交通部發言人班邦表示,法令責成政府設立的航安委員會,將直接向總統負責,并調查空難事件。
  他表示,違法者將被判最高五年監刑和多達5億盾(約6萬5000新加坡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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