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太慢 顧客找郵政賠錢
2008-3-15 16:02: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記者 閆紅海 為您報道 承諾三天到達的速遞郵件,五天后才收到,由于事情緊急,金昌市的張得生只能坐車返回發件地,重新開具證明。為了給自己多余的花費討個說法,張得生找到郵政速遞局?蓪Ψ浇o出的只賠償速遞郵件雙倍郵遞費用的說法怎么也不能撫慰張得生那顆受傷的心。
3月11日,記者見到金昌市民張得生時,他一臉的無奈。他告訴記者:“自己原來在武威工作,一直想調回金昌,經過多方努力,金昌市某企業愿意接收自己,并要求三天之內辦理調動手續。2008年2月20日,自己原來的單位以速遞的方式將調出函寄往金昌。本來3天內到的郵件23日等到天黑都沒見來。不得已張得生第二天早上乘車返回天祝,重新開了一份調出函后,又返回新單位辦理了調動手續。直到2月25日,已經上班的張得生才見到那份遲來的調出函。
事情雖然得以及時補救,可是張得生認為金昌市郵政速遞局應該承擔由于延誤給自己造成的損失。他前往金昌市郵政速遞局進行多次交涉,但對方只道歉,至于賠償閉口不提。
3月11日下午,記者就此事采訪了金昌市郵政速遞局的周中林局長。他說按照現行《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我們只能賠付速遞郵件雙倍郵遞費用,即40元錢,至于其他要求,我們不能接受,也沒有法律依據。
金昌市消費者協會有關人士告訴記者,這種投訴解決起來比較困難,因為郵政部門有郵政條例的支持。一旦調解,他們就會拿出規定,萬一出現問題,吃虧的是消費者。他認為,郵政條例也是一種“霸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