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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訂港澳籍船舶進出懸旗程序

2008-5-29 10:18: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臺灣基隆港務局為落實香港、澳門籍船舶進出基隆港(含蘇澳港、臺北港)及在港口停泊期間懸旗方式,特訂定基隆港務局處理香港、澳門籍船舶進出港懸旗作業程序。    該局是依據“香港澳門關系條例第24條及”交通部1997年6月30日交航86字第004953號函“臺港海運商談紀要”,通告各輪船商業同業公會、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轉知各營運人、運送人及船長,香港、澳門籍船舶應遵守前項規定。 
  香港、澳門籍船舶自進港至出港期間,在船艉旗桿,只懸掛特別行政區區旗;在船舶主桅桿,暫不懸掛旗;該期間還可懸掛各自的公司旗和信號旗,引水人于登輪引領時,發現有船舶未依規定懸旗者,應要求船長改善后始予以引領進港,并通知船舶交通管制臺(VTC塔臺)轉航政組(港航課)。 
  船舶交通管制臺(VTC塔臺)發現有船舶未依規定懸旗者,應要求船長改善后始同意進港,并通知航政組(港航課),船舶停泊期間,現場作業單位有發現未依規定懸旗者,應即要求船長改善,并通知航政組(港航課),航政組(港航課)接獲相關單位通知后,必要時得請求港務警察局會同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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