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業需要規范經營
2008-6-2 22:24:00 來源:解放日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讀者周先生來信反映:4月21日,我們安瑪馳公司將一單貨物委托給韻達快遞公司浦東金橋網點進行快遞,但對方沒有按約定在4月23日將貨物送達長沙。經再三交涉,韻達金橋網點承認貨物尚未安排運送,仍然停留在上海,更加過分的是,他們將貨物轉交給另一家物流公司進行普通運輸,運費低廉,至少需要4天才能運抵。我們發現,韻達有可能從這宗轉交中賺取高達80%的運費差價。
記者聯系了韻達快遞公司金橋網點。該網點邵先生告訴記者,韻達總公司有規定,不接收100公斤以上的貨物快遞。他們是提貨之后才發現超重,但沒有及時通知貨主。同樣,在未告知貨主的情況下,韻達快遞將這單貨物擅自轉包給了德邦物流公司進行“普通運輸”。
比約定時限晚了5天貨物才送到客戶手中,而運費爭端隨之而來。貨主與韻達快遞最初商定的運費高達1000多元,貨物被轉包給德邦物流公司后,貨主在運單上發現,運送價格不到200元,差價幅度高達80%。貨主不愿按原先商定的價格支付運費,幾番討價還價,實際支付了200多元。
記者與韻達快遞金橋網點負責人陳先生取得聯系,希望了解該網點如何處理這次糾紛。陳先生表示,這是快遞業務承包人的個人行為,公司不負責任。公司的快遞業務都是承包到個人,自己手下有很多人,管不過來。
針對此事,記者致電今年年初剛成立的上海市快遞行業協會,協會工作人員表示,韻達快遞金橋網點沒有將貨物按時送達目的地,并且沒有將貨物超重的信息及時反饋給客戶,是明顯的違約行為。但該工作人員也告訴記者,將自己的業務轉包給其他物流公司的做法在快遞行業內確實是存在的。如果在合同中沒有特意規定不允許轉包行為,只要在約定時間內將快遞物品安全送達,很難算作違規。
針對如何在法律法規上約束部分快遞公司服務不規范的問題,行業協會工作人員表示,行業協會目前正致力于制訂統一標準,在行業內推廣快遞服務格式合同。同時,消費者在快遞服務過程中發生糾紛,可以到行業協會等單位進行投訴。
快遞行業作為現代服務業中不可或缺的行業,在上海乃至全國日益興盛。對于快遞行業明顯的不規范經營,呼吁更強有力的措施盡快出來,維護消費者利益,營造上海良好的商務氛圍。